4月10日上午


(相关资料图)

10000余尾、共计1258公斤鱼种

在怀柔水库增殖放流

这是为了啥?

先听小编给你讲个案例

2023年02月23日,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移送线索,有人在北京市怀柔区怀沙河某水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捞。经立案调查后,怀沙河为禁渔区且全年禁渔,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为禁用方法。

经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对怀沙河水域造成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怀柔区农业农村局随即启动“怀柔区渔业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涉渔案件当事人开展怀柔区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并与涉案人员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认定、赔偿方式、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涉案人员自愿以增殖放流对渔业生态损害进行修复,以实际行动进行生态损害赔偿。

所以就有了这次

生态损害赔偿为主题的

增殖放流活动

↓↓↓

在施过程中,区农业综合法大队执法人员首先对所放鱼种进行检查核实,并记录数量,确认符合增殖放流要求后,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涉案当事人共同对生态损害赔偿全程进行监督,此次放流品种主要以鲢鱼,鳙鱼为主,共计1258公斤10000余尾,价值19200元

小编了解到

近三年来

区农业农村局

高度重视水生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

“谁损害、谁修复”原则

加大日常执法检查

通过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

成功与涉案赔偿人达成一致

确保渔业生态损害赔偿率100%

截至目前

区农业农村局共组织开展

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5次

增殖放流鱼类共计

4294公斤(35000余尾)

价值人民币63940元

良好的生态环境

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我们应成为守护者

让守护怀柔的绿水青山

让怀柔的颜值气质再“飙升”

资料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摄像、剪辑:张宇茜

图文编辑: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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