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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制度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动住房改革、支持住房消费上发挥了极大作用。为帮助社会公众更好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知识,助力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发挥作用,妥善解决相关行政争议,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召开涉住房公积金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对审理的涉住房公积金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介绍。
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住房公积金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图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新京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北京二中院共审结涉公积金类二审行政案件158件,案件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
在上述案件中,职工因用人单位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查处引发的诉讼有26件;职工或用人单位不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责令限期缴存通知提起的诉讼有126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服提起的诉讼有6件。
“相当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行政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北京二中院副院长毕东丽表示,公积金执法过程中涉及职工和用人单位两方主体,在上述案件中,原告为用人单位的共127件,占比80.38%,在126件涉责令限期缴存通知的案件中,占比更是达到96.82%。
此外,上述案件还体现出职工维权在用人单位、行业内示范效应显著,案件政策性较强以及与民生紧密关联等特点。
毕东丽表示,用人单位的公积金违法现象往往集中成片,涉及多名职工。在个别行业,公积金缴纳不合规甚至具有普遍性。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一名职工维权成功的案例,往往会在用人单位或行业范围内引发集体投诉和诉讼。
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正处于不断改革完善中,且易受住房、户籍等制度改革的影响,相关案件具有较强的政策性。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北京二中院审理了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出租车司机公积金缴存,离职后协议补偿公积金等新问题的案件。以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缴存案件为例,此类案件的多发与各地推开的户籍制度改革密切相关,处理此类案件需要充分顺应改革的发展趋势。
住房公积金承担着住房补助的功能,事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与民生紧密关联。从案件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的平均数在万元以上,涉及职工重大财产权益。尤其是,当前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住房公积金应否缴纳、如何缴纳影响很大。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