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经信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拉萨海关、粮储局联合制定印发《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安排部署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一是强化分工协作,确保各部门责任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会议,明确卫生健康、经信、商务、市场监管、海关、粮储等部门风险监测职责和任务,强化部门分工与协作,要求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粮储部门负责粮食产品的风险监测,市场监管、海关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的部署,分别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二是明确监测重点,统筹开展专项监测工作。计划》中规定的食品安全监测重点主要包括食品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监测等项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数量,检测项目涵盖肉与肉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等食品类别,采样要求覆盖全部地(市)、县(区)。对外卖配送餐、流动摊档售卖的食品、学生午餐等餐饮食品开展专项监测;对糌粑、风干肉、鲜牛奶、砖茶四个地方性食品开展风险监测。持续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工作。三是加强指导培训,提升监测质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争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培训,各哨点医院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培训,切实提升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确保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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