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碳排放报告弄虚作假,3月14日,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能投)等四家机构被生态环境部点名通报。
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31个工作组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碳能投等机构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企业进一步调查,坚决查处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咨询、核查、检测服务行为,确保技术服务过程和结果真实、合规、公正,保障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篡改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左图为真实报告,右图为篡改报告)本文图片均来自生态环境部
中碳能投编制的碳排放报告存在虚报瞒报燃煤量、供热量、外购电等重要生产数据,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发现,中碳能投不审核重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部分项目存在多套数值不同的生产数据报表和煤质检测报告,并在明知企业未留存历史煤样的情况下,授意指导多家控排企业临时制作虚假煤样,代替2019、2020年的月混合煤样补测元素碳含量送检。
此外,中碳能投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利用可编辑的检测报告模板,篡改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的送检日期、检测日期、报告日期、报告编号等重要信息,将集中送检伪造成分月送样、分月检测,并删除了原始检测报告的二维码。篡改部分控排企业元素碳含量检测结果,并编造全水分数据用于折算收到基元素碳检测数据。
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伪造样品检测委托书
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东煤)也存在弄虚作假问题。自2020年以来,辽宁东煤为多家集中送检煤样的控排企业分月出具日期虚假的元素碳含量检测报告。并伪造碳氢仪原始检测记录、样品检测委托书、样品试样编号记录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样品处理台账等原始档案。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缺失,煤质分析过程合规性、结果真实性难以证实。
此外,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核查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的两家机构,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碳投)和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希诺),则都存在工作程序不合规、核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导致核查结论失实。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人员与实际参与人员不符
据通报,两家机构编制企业核查报告时,签名人员不参与实际核查工作,报告“挂名”现象突出。项目审核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
对控排企业将初始碳排放报告元素碳含量缺省值改为实测值的重大变化,中创碳投不核实数据来源及真实性,工作流于形式。
青岛希诺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核查工作走过场。在明知控排企业2019年部分时间未检测低位发热量的情况下,还出具了“企业按照规范方法每日开展监测”的结论,核查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