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求心理刺激,潜入他人住宅在正对床尾处安装摄像头进行偷窥,这样的恶行为法律所不容。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常某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常某为寻求心理刺激,达到偷拍偷窥的目的,自2021年4月以来,使用硬质塑料卡片开锁的方式,多次潜入德州市德城区某公寓C座被害人鲁某的住处内,在正对床尾的架子上安装摄像头,并将摄像头画面成功连接至手机偷窥被害人生活隐私。2021年7月14日,被告人常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

案发后,被告人常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庭上,被告人常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常某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决定对常某从轻处罚,遂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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