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白皮书通过对25万份登记保管遗嘱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10年间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68.13岁,立遗嘱人年龄趋向年轻化,虚拟财产、数字遗产等被纳入遗嘱。

早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存数字遗产宪章》中明确提出,数字遗产是人类特有的知识及表达方式,它包含文化、教育、科学、管理信息和技术、法律、医学以及其他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或从现有的类似模式转换成数字形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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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一般认为,数字遗产可以分成物质和精神两类。物质数字遗产指的是跟财产直接挂钩的,比如支付宝余额等虚拟货币;精神的则是社交账号、个人文件等,是用户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形成的虚拟财产,不仅是用户日常生活的精神家园,也能够通过继承使亲属得到精神上的抚慰。

7月初,#微信账号长期没有使用会被注销#的话题冲上热搜,不少人担心过世亲人账号被回收,就马上联系客服。

2021年10月,苹果手机在手机设置上新增了“遗产联系人”功能,用户添加后,被指定的遗产联系人可以凭借用户的死亡证明和访问密钥等储存用户包括照片、信息、备忘录等账户数据。

2022年5月B站推出了新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自己去世后的账号处理方式,完成设置后,只要收到死亡证明,B站就会按照用户生前的设置来处理账号。

在人们广泛拥有网络社交账号或是智能手机的今天,我们的数字遗产如何处置,是立遗嘱还是遵循法律规定还是任由平台处置?

你会选择立遗嘱吗?

对于年轻人来说,遗嘱好像离自己很远。但今年25岁的沈梦心中却早已有了立遗嘱的想法。

“我了解过一个失独家庭的生活情况。作为独生子女,虽然现在生活幸福,但也生怕自己哪天不在了,家庭里三角形的固有模式会散。”沈梦说,出于这些考虑,自己想在一个合适的时候立遗嘱。

1996年出生的凌灵还没有考虑过立遗嘱,“我现在没什么资产,所以觉得没有立遗嘱的必要。”一直在深圳工作的凌灵认为,遗嘱是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益,自己没有足以需要立遗产的资产,“不过到时候我都离开这个世界了,交给活着的人处置吧。”

根据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从2017年开始,60岁以下立遗嘱的人数逐年上升,至2022年,60岁以下订立遗嘱的人群中,30-39岁年龄段人数的比例为29.74%。在中华遗嘱库“微信遗嘱”小程序留言的人群中,大多数是年轻人群体,他们的年龄集中在20-29岁之间,占比35.9%,其次是20岁以下的人群,占比26.57%。

许多人不再把立遗嘱看成是人生终点要做的事情,而是自己对人生进行定期思考和盘点的新起点。2021年中华遗嘱库的调查显示超过50%的市民认为“要提前立好遗嘱”。最新调查显示,有88.05%的受访者认为“订立遗嘱很重要”,人们对立遗嘱采取更加开放和接受的态度。

你会如何处置数字遗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数字遗产相关话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不同年龄群体立遗嘱也有不同的侧重。“80后”及年龄更大的人立遗嘱大多出于财产安全、家人生活的考虑;“90后”的关注需求更加多元化,比如电子遗产、数字遗产等。

作为一个资深网友,沈梦除了一般的社交账号以外,还拥有多种网络游戏的账号,未来如何处置它们,她也早有了想法。

“我希望注销。”沈梦认为真实的生活是唯一存活过的证明,死亡就是死亡。“我应该会选择让第三方注销我的所有账号,这件事让家人来做还是不太合适。”

凌灵在某平台运营了自己的一个垂直类的账号,但她认为那只是她塑造出来的人设,“虽然有一些收益,但人没了更可以了断,其他平台账号的内容都是我被优化过的记忆。”凌灵表示,自己也有可能会立下遗嘱让亲属继承自己的账号。“但我觉得选择注销也不代表抹去了我在这个世界的痕迹,被最后一个认识我的人把我忘记的时候才是我消失的瞬间。”

在文化品牌“未读”发起的“网上遗产大辩论”中,4683人表示不愿意在离世后让家人查看自己的网上隐私,占调查参与者的83%。但当被问到“希望你的朋友圈等网上遗产被永久保存还是即刻删除”这一问题时,许多人开始犹豫。最终,53%的参与者选择永久保存,47%则希望即刻删除。

是保持隐私,还是留下一些自己的痕迹,继承人又如何面对一个不曾了解过的逝者的另一个世界,这也让数字遗产的处置更加慎重。

数字遗产如何继承?

7月30日,歌手、演员刘维在社交媒体发文向网友求助:“为什么我母亲手机的微信登不上去了!谁能告诉我,重启过、清理过、如果我删除了,聊天记录就都没有了,这对我很珍贵……谁能帮帮我。”

有很多网友都在评论区讲述自己亲人去世后,个人社交账号被收回、停用或相关聊天记录丢失的经历。逝者的照片、录音、视频都以电子的形式留存在各种软件或设备中,亲人想查阅、存取并不简单。

“这除了是个技术问题外,其实还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问题。虽然2020年5月颁布的《民法典》,对于遗产继承的范围由原来的列举式改为概括式,但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数字遗产的继承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我认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数字遗产继承的依据,但由于数字遗产的继承涉及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字遗产的继承需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进行认定。”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丽律师说,继承数字遗产可以依据的相关法律是很少的,对于继承的范围、被继承的数字遗产能否突破注册时用户与网络服务商签订的合同、数字遗产的内容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及其他第三方的隐私,以及被继承人的账号所享有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的界定等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我也很希望相关法律条款能早日进一步完善。”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丽律师

“所以我非常建议大家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拟定遗嘱,这不仅是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避免出现资产不明、父母无人照顾、资产落入旁人等情况发生,同时也是为了被继承人能够更简单地继承遗产。”张丽说,立遗嘱并没有大家想象的复杂,不一定公证和见证才有效,遗嘱的全部内容都由自己亲笔书写,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亲笔书写的遗嘱一定要有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张丽认为,现在年轻人拥有的账号即使没有经济价值,但也有精神价值,记录了大家的一生。由于许多账号被继承人是不知道的,但是立下遗嘱以后,将便于被继承人根据遗嘱合法地处理或是继承这些账号的相关数据内容。

随着更多人自媒体、互联网的发展,今后数字遗产的继承和处理将有一个井喷式的爆发。因此,张丽表示,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不仅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条款,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及法律人和各方共同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提高大家的“遗嘱”意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祖嘉

编辑 骆航念

二审 张婷

三审 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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