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密切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近日,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飒到案件当事人余某某家中开展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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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余某某妻子杜某某及孩子被醉酒驾驶的嫌疑人撞伤,后杜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孩子多处软组织损伤。案发后,余某某因在家中照顾生病的老人及不满1岁的孩子,无法外出就业,无收入来源,且因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未得到足额赔偿,故向花溪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张飒知晓该案后,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其是否还有其他生活上的困难需要帮助。
张飒亲切询问了余某某的生活、孩子的成长情况、家庭收入情况、有无生活困难等,听闻余某某因前几年个人收入原因导致廉租房房租较高,案发后无收入来源也未获得减租,便协调同行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帮其解决减租问题,减轻余某某生活压力,并根据余某某带着孩子不方便出去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其到社区某些岗位就业,解决其无收入来源的问题。同时,了解到余某某已向花溪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便安排承办检察官与民事检察团队积极对接,让该团队按程序提起支持起诉,并对接花溪法院依法依规办理余某某缓交诉讼费事宜。
张飒表示,余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检察院按程序在积极办理中,届时将第一时间通知其到院领取救助金;并要求随行工作人员定期与社区进行对接联系,跟踪回访余某某后续生活情况,切实为其解决生活困难。
“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救助,自己将乐观积极面对困难,努力生活,以后一定把孩子培养成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余某某非常感动。
检察长走访案件当事人,既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更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今后,花溪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蒋孟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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