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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欧阳先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先明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万灵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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