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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国家中医药局等三部门近日发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应组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和多学科团队,打造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人才队伍培养中心和医疗模式推广中心。

办法要求,“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建设试点项目应完善中西医结合硬件支撑条件,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促进中医和西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要把“旗舰”医院打造成在区域乃至我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示范引领作用的医院。“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单位原有基础上,围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业务用房、医疗辅助用房、科研用房以及临床教学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相关设备配置。

“旗舰”医院建设单位还应完善管理机制,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同时,“旗舰”医院要聚焦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建设、传统中医康复区建设、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全面提升中西医协同内涵。

此外,“旗舰”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主要临床科室应加强中医类别医师配备,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同时,“旗舰”医院应推动临床科研一体化建设,组建多学科协作的创新团队,打造高水平、开放的临床研究平台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提高中医药临床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科研成果临床应用。

目前,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共12家医院入选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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