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资料图)

从 2020 年 5 月 28 日颁布以来,各种版本的《民法典》累计销售超过1000 多万册,《民法典》堪称近几年来全中国最畅销的法律图书。为什么大家对《民法典》这么感兴趣?答案很简单,因为它和每个人息息相关,是人民生活的法典。法治频道推出《民法典》系列报道,为您选择案例、解读法规,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民法精神。让我们一起来学懂《民法典》,做好当代人。

案例

张斌(化名)和朋友合伙搞农场,他们通过公开协商的方式从某村流转了 200 亩农村耕地,取得了10年的土地经营权,并依法登记取得了权属证书。为了解决流动资金难题,张斌想把这些对耕地的权利抵押出去向银行借款。但村里不同意,担心张斌如果还不上贷款,对耕地的权利一旦被拍卖,就可能会危害耕地的后续用途,损害村集体利益,所以坚决不同意抵押。双方起了争议。

以案说法

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朱浩兴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也就是说张斌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抵押到银行贷款。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有个新规定,那就是“三权分置”,即一块农村土地上有三个权利,分别是村集体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农户们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张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这三者的关系就像一个圆圈层:在土地所有权之上,村集体可以为农户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取得承包经营权之后,可以为张斌等非村民再设置一个土地经营权。

《民法典》施行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限制比较多,法律规定农户只能自己使用土地,或者与他人互换,但不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拿去出租、入股、抵押等等 ,一旦农户承包土地后因故无法自己使用,比如要外出打工,那他就只能让土地闲置。

但现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农民即使不亲自使用承包土地,也可以在承包地上设置一个土地经营权,用这个权利去出租、入股、抵押贷款等等,这就有可能改善土地撂荒的现象。

农民把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后,新权利人就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拿这个权利去抵押贷款,或者投资、入股取得收益。

现在,村里的农户把对200 亩耕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了张斌。根据法律规定,张斌有权拿土地经营权去抵押获得贷款。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无故阻拦。

如果张斌在贷款后还不上债,对耕地的土地经营权被银行拍卖了,那新取得权利的买家,也只能利用土地从事农业活动,所以一般也不会损害农村土地的后续用途。

《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土地的承包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的基本权利】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百四十一条 【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与登记】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熊瑛

编辑 罗华

二审 程星

三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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