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自今年亳州市在谯城区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以来,目前已有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入市,面积154.82亩,出让金达1870.4万元。
为积极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我市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在谯城区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缓解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压力,解决项目用地问题的同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方面,参照同类国有建设用地扣除征地补偿成本后,全额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账户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此外,亳州市还研究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举办)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目前,亳州市已完成7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涉及面积90.63亩。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亳州市将进一步加大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工作,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做法,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承载空间,同步助力乡村振兴。(记者 汝平 通讯员 周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