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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记者从贵州省总工会获悉,日前,贵州省总工会正式出台《关于支持毕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等十个方面,支持推动毕节市高质量发展。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贵州省总工会正式出台《关于支持毕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中,省总工会将围绕助力毕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2022年至2025年,每年安排预算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筹集资金,对口帮扶毕节所辖织金县熊家场镇4个村的振兴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省总工会机关党委各直属支部(党委)与织金县熊家场镇的“双联双促”和结对帮扶活动;统筹增加“新市民·追梦桥”工程送文艺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慰问演出在毕节的演出场次;支持毕节乡镇(街道)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和建立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示范性工会委员会或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每年对毕节按有关规定招聘的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给予补助;指导毕节每年建设服务职工综合体或创建职工生活幸福企业1-2个。同时,统筹考虑工会经费对下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毕节的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明确,省总工会将加大对毕节劳动和技能竞赛的指导力度,带动毕节各级竞赛活动蓬勃开展,推动毕节工匠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毕节开展绿色增效劳动竞赛,深化毕节职工建设“美丽毕节”绿色增效劳动竞赛;指导毕节推进工匠学院建设、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及开展技能传承、技术创新活动。助推毕节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每年协调毕节工会干部(工作者)赴广州参加培训1期以上;在省总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名额分配方面适当向毕节倾斜,“十四五”期间适当安排毕节工会干部(工作者)到省总工会跟班学习;在选派干部赴基层蹲点分配名额方面向毕节倾斜;在毕节劳模入学,就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毕节全国和省级职工书屋、职工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毕节劳模(职工)疗休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毕节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指导力度,培育打造省级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省内外劳模疗休养活动安排向毕节的省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倾斜,并在宣传推介方面优先支持。
《实施意见》明确,贵州省总工会在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奖、模范职工之家(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示范)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服务职工综合体、职工生活幸福企业,以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等评选表彰和创建命名工作中,要结合毕节实际工作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向毕节适当倾斜。要在《“十四五”时期粤黔工会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基础上,在智力帮扶协作、劳务协作就业、维权服务、人才交流共享、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推介毕节,积极争取、动员引进广州市优强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来毕节投资兴业、发展产业、吸纳就业;支持毕节与对口帮扶城市广州市开展农产品展示推销、推介等活动。要支持毕节推进城区“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提质升级,在服务站省级示范点、全国最美服务站选树名额分配中向毕节倾斜;对七星关区、黔西市探索建设试点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指导。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姚东
编辑 虞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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