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8月1日,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检察机关通报依法保护英烈精神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以司法监督加强英烈荣誉精神保护


(相关资料图)

2018年11月19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挂牌组建3年多来,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配合,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在英雄烈士精神荣誉保护和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英烈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宝贵精神财富,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我省全面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检察机关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趋势性预判,通过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为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监督和保护,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以法律的武器守护和捍卫英烈荣誉,深入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浓厚氛围。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件135件,发出检察建议134条,提起公益诉讼6件。

2021年7月,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先后深入9个市(州)50余个县(区、市)进行实地调研督导,从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对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发现问题100余个。

截至目前,除3个县(区)因文物保护、集中安葬地审批、尊重烈士亲属意愿等还未完成整改外,其余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毕。

以司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021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依法解决退役军人在法律诉讼中面临的急迫困难、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退役军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现实表现,发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将其相关信息移送同级办案机关,并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和帮扶援助等相关政策。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检察机关、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搭建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平台,综合运用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式,对因案致贫的退役军人军属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救助退役军人军属61件108人,救助金额122.05万元。

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与检察机关密切联系、强化协作,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打击侵害英雄烈士荣誉、退役军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权益维护效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有保障、荣誉感更可持续。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孟剑飞

编辑 罗镇武

二审 罗玮

校检 朱云霞 张欢

三审 沈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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