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这么快就把我手机找到了,这里面的通讯录和资料对我很重要……”4月13日,当桂先生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时,对民警及网约车驾驶员连声表示感谢。
“我昨晚乘坐网约车回家时,不慎把手机遗落在车上,但又不知道司机电话。”当日9点,万山鱼塘派出所在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中,接到群众桂先生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协助调查寻找。经了解,4月12日晚11点左右,桂先生与好友一同从铜仁搭乘网约车返回鱼塘,桂先生不慎将手机遗落在了车上,因不是从手机软件下单,所以对乘车的车牌等信息一无所知,拨打自己的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情急之下,便来到了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经多方查找,仅用时半个小时左右,与网约车驾驶员刘女士取得了联系,刘女士很快就将手机送到了派出所。
民警提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下车时仔细检查随身物品是否遗落,如果发现财物遗失,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严瓯
编审 李中迪 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