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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调整安排
根据目前形势,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含托育机构)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各相关机构加强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2.中小学校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可申请到校或到园。中小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看护服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安排好保育和照护服务。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