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株洲2022年度“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明确今年“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及实施路径。
《方案》明确,今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4%以上,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7天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不超过4天。
在大气污染防治“爬坡过坎”、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毫厘都已大为不易的当下,我市将通过哪些措施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9大任务力保株洲蓝
大气污染防治有其长期性和反复性,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唯有具体到各项防治任务上,一点一滴抓改善。
根据《方案》,我市今年将围绕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完善污染源科学监控网络等19个方面,力保株洲蓝。
今年我市将持续实施锅炉管控。加快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新建燃气锅炉须安装低氮燃烧器,试点开展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在调整交通运输结构,降低交通运输行业污染方面,今年将加快推进株洲金山工业园产业新城等铁路专用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株洲港岸电设施全覆盖,完成船舶受电设施改造5艘,积极提升铁水联运比例,推进株洲港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工程建设。
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开展34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企业整治,并针对2020年生态环境部臭氧监督帮扶反馈,以及市“蓝天保卫战”项目共39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整治问题开展“回头看”。
此外,在扬尘污染治理及餐饮油烟管控上,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八个100%”要求,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将因施工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食堂、4个灶头(含)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净化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推进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
工作不力或面临问责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8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3天,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来看,“蓝天保卫战”工作承压。
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我市已制定印发《株洲市2022年“蓝天保卫战”考评办法》,对全市10个县市区以及14个市直有关单位进行考核评比。
依据《株洲市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六项硬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蓝天保卫战”工作除严格实行按月考核考评外,还将实行“发现扣分制”“末位约谈制”。
“发现扣分制”即“蓝天办”在常态化督查、暗访、调度中发现有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即对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扣分,交办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双倍扣分并视情况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下一步措施。
“末位约谈制”即“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约谈”,对当月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倒数第一名的,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所在地的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倒数第二名的,报请分管副市长,约谈所在地的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倒数第三名的,报请市生环委办主任或执行主任,约谈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同时,被约谈人向市生环委作出书面检讨,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或全年累计三次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提请市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调查。
记者/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