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通6月14日消息(记者杨梦奎)针对近日网民朱婷实名在抖音平台发布“海门几个男人拿钢管打人”自拍视频一事,6月14日,江苏海门公安微警务发布《警情通报》,称其在抖音发布的言论与事实不符。
警情通报截图
2021年12月2日19时许,在海门叠石桥合伙从事家纺销售的刘某某及妻子韩某某、郭某某及妻子田某某,及侯某某(均为安徽人,无前科劣迹)、仝某(浙江人,无前科劣迹)等人,因户外广告牌安装问题与楼上从事家纺销售的朱婷(江苏沭阳人)、李某某(朱婷丈夫)、陈某某(朱婷之子)发生纠纷并产生肢体冲突。
双方短暂停息后,李某某从厨房拿出菜刀追砍刘某某,将刘某某头部、手臂、胸部、腿部等多处砍伤。期间,郭某某等人就地取材持钢管、拖把柄,与朱婷一方再次互殴。
案发当晚,该局以“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后经伤情鉴定,刘某某重伤二级,朱婷、陈某某轻微伤。经侦查,12月3日,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李某某刑事拘留;12月17日,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某批准逮捕。
【资料图】
2022年2月17日,该局将该案移送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4月29日对参与互殴的刘某某、郭某某一方5人依法分别裁决行政拘留8至12日。
综上,朱婷在抖音发布的言论与事实不符。该局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每起案件,并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