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4月21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李剑在会上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所包含的商品通用名称、原材料名称等的权利。如在“青花椒”商标侵权案件中,二审法院明确认定被告的行为属于正当使用。注重公平合理确定权利边界,将继续坚持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坚决遏制权利滥用的原则。

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法工作报告,广受关注的“青花椒维权案”写入报告之中。报告明确——不支持此类“碰瓷式”维权。

因招牌有“青花椒”三个字,四川多家餐饮店被诉侵权。封面新闻记者此前采访发现,四川成都、广安等地的数十家餐馆被一家远在上海的餐饮企业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不仅被要求撤换店招,还面临数万元索赔。

从天而降的官司引发公众关注,今年1月,四川省高院二审判决被诉的餐饮店胜诉,同时撤销一审判决。这意味着此前沦为被告的店主,终于可以将“青花椒”重新挂上牌匾。

“‘青花椒案’被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具有典型意义,捍卫经营者自由竞争的权利。”最高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接受封面新闻专访时表示,在“青花椒案”中,同行生产经营者的自由竞争权利主要体现为在其经营的鱼火锅等川菜中,以青花椒作为原料自由使用,并向消费者告知的权利,这一自由竞争的权利并不因为青花椒被人申请注册为商标以后而被禁止使用。

李剑表示,注重公平合理确定权利边界。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知识产权价值的凸显,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不断增多。在审理商标侵权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裁判规则,坚持公正合理保护,在依法保障权利人充分行使诉权的同时,也依法保护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所包含的商品通用名称、原材料名称等的权利。

他还指出,提升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在商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双管齐下,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的商标依法予以撤销,从根源上制止恶意注册;在商标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因商标权人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依法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对于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还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恶意诉讼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李剑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