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从4月3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考虑到行政长官选举的特殊性,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已豁免行政长官候选人举行与选举相关的聚集。
根据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告,按照《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第541J章)的规定,候选人必须在提名期内的通常办公时间内,亲自到香港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由于4月15日至16日为公众假期,故提交提名表格的限期为4月14日下午5时。
针对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而实施的有关限聚令规定,禁止在有关公众地方进行多于2人的聚集以及涉及两户以上的人士在私人地方进行多户聚集。有关限聚令将一直延长至4月20日为止。
香港特区政府日前表示,考虑到行政长官选举的特殊性,政务司司长已行使有关权力,准许行政长官候选人在4月3日至5月8日期间,可以豁免举行特定的群组聚集或多户聚集。
有关准许只适用于在受规限的公众地方内进行的室内聚集,而不适用于户外的群组聚集。聚集期间,参与人士在入场前必须量体温,在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不可提供食物或饮品等。
特区政府表示,行政长官选举为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的选举,情况的特殊性毋庸置疑。让选委及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施政方针,可令特区政府日后施政更为顺畅。作出有关豁免符合公众利益,且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