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聘被指“因人设岗”一事有了新进展。2月28日,记者从当事人刘琴(化名)处获悉,最近,她收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为甘肃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对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
刘琴告诉记者,之所以在一审后选择上诉,是因为她在向学校投诉无果的情形下,向甘肃省教育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教育厅履行管理职责,对招聘违规行为予以查处,但是教育厅却以自己不是主管机关为由,驳回了她的行政复议。
此前,封面新闻曾报道,2020年10月份,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发布一则公开招聘启事后,考生刘某认为学校存在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的嫌疑,她向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甘肃省教育厅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琴告诉记者,之前她报考的是该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教学岗位,最终进入面试阶段的有2人,录取了1人,但在录取结果公布之后,她发现被录取者为该校一位临聘的毛概课教师,且面试时的教材,为录取者平时所用授课课本。
她认为学校存在“因人设岗”的嫌疑,便向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甘肃省教育厅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受理了此案。
而后续针对此事,刘琴还分别向甘肃省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等部门进行反映。
2021年2月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建议其向甘肃省教育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今年5月17日,甘肃省教育厅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称根据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制度,该厅依法不是被申请人(即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主管机关。
她又继续向法院和司法厅等部门进行反映,2021年9月1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撤销被告甘肃省教育厅作出的[2021]甘教行复第1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被告甘肃省教育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021年12月8日,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甘行终3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为甘肃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甘肃省教育厅虽然不是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但作为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对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
甘肃省教育厅主张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行为系受人事行政部门委托、不由其直接管理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甘肃省教育厅作出的被诉《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最后没有写明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款属于适用法律不明确,在论述中引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至于复议申请能否成立属于受理后实体审查判断的问题,上诉人甘肃省教育厅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复议申请不当。
最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教育厅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甘肃省教育厅负担,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2年2月28日,刘琴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事已经告一段落,她想用这段经历给越来越多的考生以警醒,“希望有同样遭遇的同学,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