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2月22日发布《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12号):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委托方上海资医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广东轩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倩芙祛痘平衡喷雾(男士专用)等8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附件内容显示,倩芙祛痘平衡喷雾(男士专用)、倩芙祛痘平衡喷雾(女士专用)被检出克林霉素;诗妍希莹润祛痘霜、诗妍希控油祛痘精华液被检出林可霉素;妍小圈草本净颜祛痘膏被检出地塞米松;愈漾祛痘精华液被检出西替利嗪;藕然 婴宝肤乐膏被检出酮康唑和咪康唑;僖怡 珠颜米保湿舒缓科技面膜被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
上述8款化妆品的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均为广东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8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