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的赵女士到沐浴中心,在女宾区脱衣洗澡时,突然发现有两名陌生男子在对面淋浴隔间。沐浴中心解释,男子是修理工。赵女士此后因这事精神恍惚,向法院起诉浴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2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宁波象山县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一审判决涉事沐浴中心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去年12月,赵女士到家附近的一家沐浴中心。按中心规定,顾客需将脱下的衣物寄存在储物柜后方可进入淋浴区。赵女士在换衣时没看到其他顾客,于是她在脱完衣物并寄存后进入女子淋浴区。

当她打湿头发正准备抺洗发水时,一抬头竟发现一位陌生男子从对面淋浴隔间走了出来,不久另一个高个男子也从那隔间走了出来。赵女士顿时惊慌失措,飞快地跑出了淋浴区,并大声呼叫,浴室工作人员闻声赶来。

事发后,赵女士当即报警,该沐浴中心承认过错,并解释当时是男修理工正在维修作业。然而,赵女士依旧惊魂未定,后向法院提起精神赔偿诉讼。

赵女士称该事件对其造成极大精神伤害,至今她仍处于精神恍惚状态,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她要求该沐浴中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赵女士购买该沐浴中心洗浴票后持票进入洗浴区,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依法成立。沐浴中心系具有经营洗浴资质的经营者,在客户洗浴过程中对客户有服务义务,包括安全保障事项,确保消费者在接受服务中不受到侵害,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认为,赵女士按该沐浴中心规定程序进入洗浴区,期间该沐浴中心并没有服务人员告知女宾区有设施正在维修,亦未设置相关警示牌等,该沐浴中心的各项规定形同虚设,管理工作极不负责;事发后,没有工作人员及时到场保护。该沐浴中心对此存在过错,且过错行为侵害了赵女士的人身权利,沐浴中心应承担相应责任。

办案法官向澎湃新闻表示,本案发生后,双方进行了协商,该沐浴中心也向赵女士承认了错误,并作了口头道歉。但洗浴中心是隐私场所,应当注意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赵女士主张其因此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要求该沐浴中心进行书面道歉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鉴于赵女士在淋浴中因为异性闯入而受到侵扰惊吓,其精神损害应当存在,法院考虑到案发的区域范围及涉及影响面因素,判决该沐浴中心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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