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山东会堂隆重开幕。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山东省人大官网公布了近期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其中就包括了山东省人大代表、枣庄市台儿庄区委书记彭照辉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的建议”。

彭照辉提出,为切实加强对台儿庄古城的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台儿庄古城历史和文化资源,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以来,台儿庄区高度重视古城保护工作,科学统筹规划,坚持依法保护,在古城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在条例实施过程中,一些矛盾也逐步凸显,特别是对古城保护控制区建筑限高,严重制约了老城区更新步伐,古城内外形成鲜明对比,影响了城市整体面貌,游客普遍反映古城内外“两个世界”。台儿庄是“山东南大门”,是展示“好客山东”形象的重要窗口,修改古城保护条例、为城市发展“松绑”亟需提上议事日程。

根据《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台儿庄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应当严格控制建筑高度,设定重点控制区、过渡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一)重点控制区为台儿庄古城城墙向西延伸一百五十米,向北至金光路,向东至东顺路的区域,该区域内建筑物檐口高度由内向外梯级控制为九至十二米;(二)过渡控制区为重点控制区外延西至运河大道、北至长安路、东至鸿运路的区域,该区域内建筑物檐口高度由内向外梯级控制为十八至二十四米;(三)一般控制区为过渡控制区外延西至广进路、北至台中路,该区域内建筑物檐口高度限高为三十六米。

彭照辉在建议中提出,条例实施一方面促进古城保护,同时建筑高度限制也影响到台儿庄城市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是内外发展不统一,影响城市整体风貌。条例实施以前,古城周边规划未有建筑高度限制,很多建筑高于条例限制高度,条例实施后按照现在高度规划导致整个区域高低不一,整体效果差。目前古城周边城中村比较集中,古城东门顺河村、古城北门北园村、古城西门燕庄村等城中村面积范围比较大,占据古城主要出入口。古城内建筑是重建高标准古建筑,与城墙外建筑及街巷形成了鲜明对比,影响了城市整体风貌。

二是配套设施不健全,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古城周边城中村房屋建设年代以80年代为主,缺少规划,杂乱无章,房屋建筑结构简易,建设质量差,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据统计,台儿庄城区现有老旧小区37处,城中连片村庄20余处。由于人口增长、拓宽生活空间等需求,部分群众在原有房屋上加建房屋,导致部分城中村房屋变成危房,再加上前期道路规划不合理,公共交通不畅,群众出行难、停车难问题难以解决。近年来,随着古城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大,游客越来越多,古城周边未能改造,无法提供充足土地用于古城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娱乐设施等配套项目建设,影响了游客体验。

三是城区发展受限制,土地利用率低。条例设置建筑高度控制区域覆盖了整个台儿庄老城区,老城区房屋建设密度大,限高导致土地容积率低,城市更新成本大,近年来该区不得不向外寻找发展空间。为了更好体现古城特色,限制建筑高度,台儿庄在用地改造中鼓励多层房屋布局,但这种形式开发强度较低,土地整体利用率低。目前,台儿庄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尚未有超过11层住宅项目,绝大多数项目控制在6层左右。古城周边地块现有住房容积率在1.1左右,规划容积率在1.2-1.45之间,扣除道路建设用地后,现有用地仅能满足安置需求,政府实施城市更新需承担全部搬迁费用及建设费用,城市更新成本高昂,财政压力巨大。

对此,彭照辉建议:

(一)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实际,放宽控制区限高。建议通过修改《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过渡区限高由18-24米变更为18-36米;一般控制区相应变更为限高50米或除重点区域外不再管控。通过放宽限高,增加土地容积率,提升城区土地开发价值,加强土地保障,满足城市更新需要。

(二)将修改《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纳入省人大2022年度修法计划。建议省人大组织专门人员到台儿庄开展专题调研,尽快将修改《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纳入2022年省人大修法计划,尽快启动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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