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在仔细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

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

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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