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民委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经各市、州推荐和省民宗委复审,近日,省民宗委将我省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6月7日止。
联系单位:省民宗委监督检查处
联系电话:(0851)8682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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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五号楼8楼0824室
邮政编码:550004
公示名单如下: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 刘思博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