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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日前,由六盘水市公安经侦部门成功侦破的省内首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案宣判,本案主犯宋某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没收作案工具及全部违法所得。该案的成功侦破和顺利宣判有力维护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向“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2022年10月26日,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关于宋某丹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的线索。

接到线索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宋某丹与王某在某团外卖APP帮助商家“刷单炒信”。由王某联系需要刷单的商家,宋某丹组织其他“刷手”。“刷手”下单后商家并没有实际发货,而是以虚假的商品交易量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不正当谋取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成功刷单后商家和王某进行结账,然后与宋某丹进行分成。2022年3月以来,宋某丹等人为钟山区14家某团外卖店铺刷单,虚构交易15595笔,虚构交易金额1132112.71元,获得佣金155950元,其中宋某丹个人获得佣金5万余元。

由于省内没有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可以参考,钟山公安经侦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案进行多次会商研判,最终于2022年10月27日确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丹立案侦查。宋某丹归案后,对“刷单”的模式、地推人员管理、刷单收益分成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成功告破。

警方提示:

随着网络美食平台、网络购物渠道的发展普及,“好评”成为消费者在各类网购平台上“货比三家”的重要参考依据,一些商家为此不惜通过向“网络水军”买好评、刷信誉来招揽顾客,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有不少诈骗分子“浑水摸鱼”,以“刷单兼职”为名实施诈骗。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刷单”是违法行为!请自觉抵制网络“刷单”!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勇

编辑 蒋孟娇

二审 程星

三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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