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晚上喝了酒,在家睡了一夜,次日早上,他以为已经醒酒无大碍,于是骑着摩托车外出卖菜,结果被执勤交警查获。

10月7日9时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七中队交警在花果园金融街开展“三车”治理工作。11时许,一名未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驶来,见状,执勤交警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

随后,交警在与该男子交流的过程中发现身上有酒味,说话吞吞吐吐,怀疑他喝了酒。


(资料图片)

经过询问得知,男子姓刘,头一天吃晚饭时喝了四两左右白酒,在家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6时起床,他认为已经隔夜,酒精挥发,况且精神状态不错,于是骑着摩托车到贵阳市区卖菜。11时许,菜卖得差不多了就骑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获。

据交警介绍,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是买的二手车,没有挂牌,也没有任何手续,他持有的是C1照,并无摩托车驾照。

随后交警对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已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测试结果无异议。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刘某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进行了暂扣,由于酒驾、准驾不符、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等违法,数项交通违法并罚,刘某将合计被罚款1560元,记2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查处酒驾不是以饮酒多久后驾车为依据,而是以体内酒精浓度为标准。只要酒精含量超标,无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了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千万不要认为隔夜酒无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苗国强

实习生 王祥

编辑 钟齐

二审 钟俊怡

三审 赵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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