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市场中,如果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是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将租赁物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该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租房合同一般是在成立时生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时间或者条件,则生效时间以约定为准。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

2、承租人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房租;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且存在房屋物权属有争议等法定情形;

4、其他约定或者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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