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省的要求,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增加。在此基础上,加上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5% 计发。2、按照此办法,深圳市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80元。调增额从今年1月起补发。

一、在深圳退休后养老金怎么算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财委联合发放的《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深圳市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1、按照省的要求,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增加;在此基础上,加上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5% 计发。

2、按照此办法,深圳市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80元。调增额从今年1月起补发。这是深圳市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

3、近期市社保局将通过市邮政局,对此次养老待遇调整前已在社保局登记详细地址的企业退休人员寄送《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书》,告知其相关待遇调整情况。

4、对于地址已变更或在社保局登记地址不完整导致不能邮寄通知书的企业退休人员,可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深圳市邮政商函制作中心3楼“制作中心办公室”现场打印;或可致电市邮政局客服电话0755-83168713登记通知书接收地址,由邮局打印后按照登记地址寄送。

二、在深圳市退休后养老金的规定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三、在深圳市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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