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各区政府也陆续制定出台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措施,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们集中推出“同心守‘沪’”系列推文。
近日,金山区将《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整理汇编,以方便企业查询和申报。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业经济支持相关政策细则如何申报吧!
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发展实施细则
☆条款内容
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支持对象
在金山区范围内新增产业用地优质项目以及积极盘活存量的各类优质开发主体。
☆支持方式
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增用地优质项目,优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企业自主开发或联合开发50亩以上的存量土地,导入优质项目并完成亩均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含项目投资)的企业可认定园区平台公司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操作流程
1.告知。各镇、园区告知涉及范围内的企业。告知内容应包括: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2.受理。各镇、园区应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各镇、园区对相关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后续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主管部门
区投资促进办负责操作和解释。
材料受理地址:各镇、园区
联系人:各镇、园区相关负责人
咨询电话:陈洁清联系电话:13564648587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实施细则
☆条款内容
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对经认定的优质项目,在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企业2022年在建并纳统的技改项目,按10%的比例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本年度提前完成技改计划的项目,及时兑现扶持资金。
☆支持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本政策扶持对象:
1.在金山区注册登记并生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过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
3.实施技术改造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4.具备一定的项目建设能力,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立项、资金、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已经办理完成,项目已经正式开工建设。
☆支持标准
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软性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按设备投资计入、软性投资按不高于设备投资的20%计入)的1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项目用地证明材料;
5.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
6.项目开工进度证明材料,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汇总表及清单;
7.设备清单;
8.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9.产品成果鉴定、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意见等证明文件;
10.对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11.项目尚未获得本市其他专项支持的声明。
☆主管部门
区经委组织申报,各镇(园区)进行材料初审,区经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资金额度,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1207室
联系人:技术进步科李静芳联系电话:579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