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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称评定新规:卫生、教育行业不将论文作为主要指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措施。对于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通知》明确,在职称评价方面,本市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修订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促进与当前新兴职业标准相衔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同时根据不同学科领域特点,探索建立能够识别有天赋、有潜力人才的评价标准。

对于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在评价标准中也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各职称系列均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贡献、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代表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可量化的“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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