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丰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明确,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入的学生,初中入学时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读初中。自2024年起,新增教育资源学位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材料,以下相同)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丰台区入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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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本区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实施意见中提到,丰台区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确定入学片区、入学方式和入学顺序。
今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学丰台学生初中入学多校划片派位
实施意见还提到,丰台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对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登记管理。在部分学校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小学入学。
实行“六年一学位”的学校,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开始记录,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小学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子女除外),不符合该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自2021年9月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不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入的学生,初中入学时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读初中。
片区入学中,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多校划片,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明年起新增教育资源学位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实施意见中明确,自2024年起,新增教育资源学位用于多校划片入学。
实施意见中提到,符合回其他区就读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完成申请、审核、登记手续。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申请回丰台区就读初中的,需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批,统筹解决。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武文娟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