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小区保安任某为制止小偷行窃将其打致重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杭州临平区检察院获悉,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和公开听证评议,该院听取各方意见后,最终宣布对任某相对不起诉。

任某某出生于1986年,是临平某小区的保安。2021年4月6日凌晨,他在小区门口独自巡逻时,发现有一辆轿车的副驾驶车窗没有关闭。等他再次路过这辆轿车时,任某某看见一名男子上半身探入这辆车的副驾驶车窗内,正打着手机电筒翻找车内东西。任某某想“如果是车主本人,肯定不会探身进去,打开手电筒翻找东西,这人一定是小偷”,他立刻出声喝止,想到独自一人,怕对方反抗,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橡胶棍,击打了该男子腰部,紧接着抓住其肩膀将他上半身从车里拽出来。该男子当场承认自己的偷窃行为,任某和其他几名赶来的保安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当天中午11时许,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该男子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遂被民警送医救治。经诊断,

其因外伤致脾脏破裂摘除,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保安任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案后,任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获得赔偿,对任某表示谅解。2021年11月底,任某一案被移送至临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审查发现,任某是在

履职过程中打伤了小偷,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为了厘清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该院于今年1月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该案。3月7日,该院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律师、物业公司负责人等多方意见建议。听证会上,该院认为案发时,任某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对使用橡胶棍击打被害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后果,主观上存在过失,致被害人重伤,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任某制止了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从轻处罚。经现场讨论,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可以对任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综上,在听证会结束后,该院宣告对任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据了解,该案的被害人因多次实施盗窃,经临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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