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因疫情无法出庭、承办法官因疫情无法到院——这起“命途多舛”的案件还能不能如期审结?近日,东丽区人民法院的三位法官通过一场“无接触”的“云庭审”,打破时空界限,让案件如期开庭。
该案件的被告是一对夫妻,为了购房于2016年7月26日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余万元,贷款期限15年,按月定期偿还本息。但在银行向其足额发放贷款后,夫妻俩未能按期偿还贷款。2021年8月,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二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因两名被告下落不明,该案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原定的开庭时间为2022年1月。但临近开庭日期,疫情却突然袭来。承办法官高超以及合议庭成员之一施伟磊法官居住于疫情管控区,合议庭另一成员张宇鑫法官有疫情管控区旅居史,三位法官均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不能到法院正常开展工作。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也无法到庭参加庭审。
变更开庭时间需要重新公告,将会进一步扩大原告的经济损失,不利于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三位法官商议,能否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远程开庭。经法院研究决定,庭审如期举行。开庭时,三位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当事人均位于不同地点。为了让“远程庭审”有条不紊,开庭前一天,法官高超联系当事人,告知其系统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合议庭成员准备了满足庭审系统运行要求的设备,并与书记员在办公室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测试了系统,及时解决了测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在周密的筹备下,开庭当日上午9时,合议庭成员在各自家中、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其办公室、书记员在互联网法庭,共同登入庭审系统。合议庭成员的发问、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书记员的记录均顺利进行,庭审过程流畅,案件审理得以圆满结束。庭审后,该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官、书记员表达了谢意。(记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