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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包装上没有盲文和大字说明,对1700多万盲人和视障人士来说,不仅不方便,也存在安全隐患。”全国人大代表姚卓匀关注到这一问题,并形成了加快建设视障人士安全用药无障碍环境的建议,带到两会会场。

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第37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商品外部包装配置盲文、大字、语音说明书等,方便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使用。“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草案的形式提出在药品包装上配置盲文,但目前草案中的表述还只是‘鼓励’。”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有形和无形的无障碍环境是大势所趋。姚卓匀表示,在药品说明书上加注盲文,是建设视障人士安全用药无障碍环境的重要举措。

姚卓匀建议修订药品管理法,明确人用药品外包装应当附加盲文的适用范围和内容要求,同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的相关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哪类药品属于鼓励、推荐添加盲文范畴,而哪些药品必须附加盲文。

姚卓匀表示,应鼓励各地在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前提下,制定适应各自经济发展阶段和视觉障碍人群需求的药品外包装附加盲文的地方性法规。“建议从处方药入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先行先试。同时鼓励和推荐药企,在非医保和基础药品之外的药品外包装上加配盲文。”

药品外包装附加盲文覆盖率的提升,离不开以标准为代表的技术规范体系的支撑。目前,盲文相关的国家标准仅8项,全部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规定。对此,姚卓匀建议先将标准部分条款引用至《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再适时将整个标准修订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要明确药品盲文翻译的准确性要求,引导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培养和储备盲文质检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盲文标注会对包装材质、印刷材料、印刷油墨等提出特殊要求,如药品包装材料的挺度、回弹性、适印性,油墨的黏稠度、耐磨度等,与一般药品外包装印刷相比,都有较高要求。姚卓匀建议,为药品生产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提供财政扶持或税收优惠,从而降低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积极性。记者 邬林桦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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