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眼查执行信息显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华澳信托”)在本月中旬产生40条被执行信息记录,总共被执行标的近1600万元。目前,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华澳信托还有2则被执行信息,执行法院均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共48.55万元。
天眼查披露,华澳信托此次遭执行,均是因与个人产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其中一桩案件(案号(2021)沪0115民初10481号),华澳信托与农业银行上海外高桥高桥支行一同出现在被告席上。目前,案件相关审理经过并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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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去年7月,华澳信托同样产生了7则被执行信息,也是与个人产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上述7则被执行案件,系华澳信托踩雷浙江联众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联众”)。
经法院审理查明,浙江联众于2007年成立,实控人为陈成志。此后,陈成志自行伪造联众公司承建杭州保障房项目的合同,指使他人伪造虚假财务报告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嗣后,陈成志等人与华澳信托在2013年6月签订了《华澳·浙江联众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及相关《贷款合同》《保证合同》。2013年6月至8月间,陈成志等人以年化利率9.5-12.5%的高额利息为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浙江联众杭州保障房投资基金项目’,非法集资2.8亿余元。
嗣后,陈成志相关手下依照上述合同约定划款2.8亿元至华澳信托,华澳信托再贷款给浙江联众。浙江联众收到后,划款2.53亿余元至旗下相关公司,划款558万余元至陈成志银行账户。至案发,各投资人共计收到5308万余元,尚有2.3亿余元经济损失。最后,法院判处陈成志集资诈骗罪,相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涉案信托项目进行期间,华澳信托内部曾于2013年12月出具过《项目风险排查报告》,载明:“……六、项目风险判断:浙江联众财务状况良好,由建设的多项目保障营收稳定;保证人辽阳红美的现金流充足,项目去化速度令人满意,担保意愿正常,担保实力佳。该项目为单一被动管理类信托项目,项目风险可控,本次检查未发现重大风险事项。”
裁判文书显示,几名原告作为该投资基金项目的投资人,认购的投资款项未得到任何受偿。华澳信托存在对机构委托人未作充分调查,对其委托资金来源的调查流于形式,对该信托计划的委托资金来源未尽到合规审查义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法院最后判处华澳信托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华澳信托是由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财信集团,为民营信托机构。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9年迁址上海,更名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5亿元,行业综合排名靠后。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澳信托股权经历多次变更后,最终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1%为第一大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99%为第二大股东。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由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2021年7月,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一份大额罚单,剑指华澳信托主要发生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的九项违法违规行为,罚款数额达566万。
除了对华澳信托处以566万元的罚款和责令改正之外,上海银保监会还指出,杨伟琳于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华澳信托副总裁,对华澳信托上述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对杨伟琳进行警告。
2019年6月,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一则罚单指出,华澳信托因在2018年1月至3月,向上海银保监局隐瞒了公司实际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被罚款50万元。
目前,华澳信托官网披露的年报公告无法正常显示。根据2019年年报,华澳信托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94亿元,同比增长34.68%,但净利润却有所下降,为3.06亿元,同比下滑25.40%。总资产54.10亿元,同比下降5.23%。
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