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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否可以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答:不可以,须告知并征得同意。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规定,银行须在基于客户个人知情、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对客户的信息进行处理。根据第17条规定,银行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将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相关规定事项告知客户,如前述规定事项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变更部分告知客户。
问:是否可以出借银行卡?答:不可以,当心犯罪!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拒绝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网银盾等账户支付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尽快办理挂失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如果客户不同意提供信息,能拒绝给客户提供服务吗?答:不能拒绝。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中国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中国银行旗下的综合经营公司,也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秉承“建设新时代高质量消费金融公司”的理念,经过多年在消费金融行业的深耕细作,公司已在全国设立了27家区域中心,为广大客户提供简单、便捷、专业、灵活的消费融资服务。
来源:南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