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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房贷客户表示,自己在提前还房贷的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障碍——不是银行系统升级暂时无法操作,就是提前还贷要收取费用,抑或被告知“提前还款要排队”。尽管以上情况属于个例,但也值得我们深思。
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具有风险较低、期限较长、客户黏性较大等综合优势,各家银行均将其视为利润稳定器。出于经营稳定性考虑,银行倾向于保有一定体量的房贷余额。
需要指出的是,不论银行有何种考虑,都不可人为地、刻意地给“提前还房贷”设置障碍。能否提前还贷款是市场约定事项,借款人与银行应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不可单方面擅自更改。因此,签订房贷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部分银行会在合同中明确标注“不可提前还款”或“提前还款需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已作出明确约定,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银行不可坐地起价。
各家银行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仅要为有还款意愿的客户提供便利,还可酌情、合理减免相关费用。目前,已有多家银行主动为提前还款客户减免违约金,并优化申请流程、提高受理效率。对此,我们乐见更多银行加入便民惠民服务行列。 (郭子源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