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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在全国政协7月19日召开的“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专题协商会上,委员们为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言献策。

“创新的沃土,是让更多的人动起来想做事,让更多的人安静下来能做事。”全国政协常委刘忠范建议,切实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好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导向鲜明、操作性强、公正平等、灵活多样。”全国政协常委赵家军认为,一方面,要优化评价指标,灵活采用评审、述职、答辩、实践操作等方式,突出成果质量和原创价值。另一方面,要厘清评价主体。让懂行的“专家”评,发挥业内专家、专业协会、第三方人才评价机构等主体的作用;让用人的“东家”评,加大对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自主权下放力度;让接受服务的“大家”评,人才评审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对企业科技人员来说,最主要的考核指标是研发出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穆荣均建议,改革政府资助类科研项目的分类方法,将适合企业参与的技术创新项目单列门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类指标和带动行业发展类指标的权重。

在全国政协委员张忠阳看来,培养造就人才是高校与企业的共同使命,需要发挥两者的优势资源。例如,让企业的资深工程师走上高校讲台,培养课程由高校和企业共同商定,与未来从业领域结合更紧密,专业性更强。

“关键性创新人才都是从重大工程中锻炼和培养出来的。”北京市政协委员齐向东建议出台具体政策,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和承担重大技术研发工程,针对“卡脖子”难题培养创新技术人才。

“打破学科藩篱,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教学团队。”全国政协委员钱锋建议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科学技术和人才成长规律,持续优化学科体系和内涵,将新知识、新技术、新业态融入人才培养方案。

“大胆放权,充分赋权,给予人才最大限度的发挥空间。”刘忠范说。为人才松绑,还应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全国政协委员尚勇提出了两个“到位”。一是向人才主体授权要放到位。进一步下放科技项目立项权,对重大战略性基础性科研项目主要授权国家实验室及相关全国实验室承担,以预算拨款支持为主,稳定支持、科学考评。将职称评定权真正下放到用人主体。二是推动用人主体改革到位。强化“不能用管理行政干部的方式管人才”刚性约束,推动“赋予科学家及团队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资金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确保每周五天时间用于科研,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科研”等具体要求落地见效。

“创新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机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委员们认为,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打破制约人才发展的有形障碍,从社会观念、思想意识入手破除无形束缚,努力创造各类人才层出不穷的局面。(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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