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40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贝航空”)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99家企业。

润贝航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于松松、程久君。这是国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7.5单IPO项目。此前,1月13日,国信证券和华英证券保荐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7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月6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3月3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润贝航空为服务型航材分销商,分销的主要产品包括民用航空油料、航空原材料和航空化学品等航材,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实现产品最终销售,属于埃克森美孚、3M、EC、汉莎技术、亨斯迈、朗盛、博世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授权分销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贝航空的控股股东为嘉仑投资,直接持有公司83.7084%的股份。润贝航空的实际控制人是刘俊锋、张奇志和刘宇仑(张奇志为刘俊锋配偶,刘宇仑为刘俊锋及张奇志的儿子)。张奇志通过嘉仑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37%的股份,刘宇仑通过嘉仑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37%的股份。刘俊锋直接持有公司2.26%的股份,并通过嘉仑投资、飞宇联盟和飞航联盟分别间接持有公司66.97%、3.01%和2.2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4.50%的股份。刘俊锋、张奇志和刘宇仑合计持有润贝航空91.24%的股份。

润贝航空本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润贝航空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0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润贝航空拟募集资金4.73亿元,用于广东润和新材料公司航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航空清洁用品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润贝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航空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应收海航技术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对海航技术的共益债权占海航技术共益债务的比例,海航技术是否能够清偿共益债务;(2)2020年未对海航技术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3)海航技术破产重整日后向发行人采购情况,信用政策是否有变化,对海航技术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六名销售人员离职时间较为集中,个别人员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存在大额资金往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六名员工离职时间较为集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发行人的计划安排;(2)员工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大额资金往来的原因,资金的实际用途,是否流向发行人的供应商或客户等,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利益输送情形;(3)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异常往来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为航材分销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寄售模式毛利率高于非寄售模式毛利率、内销毛利率高于外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国际贸易摩擦、新冠疫情、下游主要客户取得航材分销资质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情况,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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