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淄博“鸭头小哥”意外走红后,被大量主播围观、拍照、直播,不得不关店“避难”,这一现象引发热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笔者不由想起,此前就有不少类似现象:2021年,“拉面哥”靠着“一碗拉面3块钱,15年不涨价”的纯朴话语和纯熟技艺成为“顶流”,却遭遇铺天盖地的蹭流量;跳水小将全红婵夺冠后,她老家里里外外挤满网红主播,家人苦不堪言……谁一旦走红,就有一些账号、主播“嗜血”般蜂拥而至,打着各类“擦边球”花式蹭流量;待流量退潮,又瞬间消失匿迹,“挥一挥衣袖,只留下一片狼藉”。

需要警醒,“谁红蹭谁”乱象渐成势头,被“蹭”的人不堪其扰,公众的注意力资源被白白浪费,甚至社会价值观被带偏,可以说,网民苦其久矣。今天,我们剖开这一乱象来说一说。

图源:视觉中国

“红”,是指流量大、关注度高。“谁红蹭谁”,就是不管“红”的对象是谁、原因是啥,“无脑”蹭流量,目的很明确:引流。毕竟某种程度上,网上拥有多大流量,意味着可能有多高人气。

进入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人、一件小事,都可能成为网红。有人说,中国互联网30年,就是一部网红诞生消亡史。从初代网红“芙蓉姐姐”“凤姐”,到“大衣哥”“犀利哥”,到“papi酱”“李子柒”,再到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上层出不穷的网红,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普通人因在互联网上展示出某种特质,受到流量青睐,成功吸引公众注意力,进而成为网红。

那么,为啥要“谁红蹭谁”?我们先来挖一挖其背后逻辑。

首先,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名人、明星、大咖、网红识别度高,常人感到好奇,他们也就更容易受到围观。《世说新语》记载了这样一个“大无语事件”:晋朝有个美男子卫玠,人们久闻其名,他在从豫章去下都的路上,被人山人海的粉丝围观。卫玠的体质本来就不好,非常羸弱,27岁就去世了。卫玠去世后,人们都说他是被看死的,便有了“看杀卫玠”一说。另一美男子潘安,每次出行,仕女妇人便向他的车上扔水果以示好感,于是有了“掷果盈车”的典故。可以说,卫玠、潘安就是当时的“顶流”。

其次,流量变现的诱惑。互联网催生了“网红经济”,“流量至上”“流量为王”被奉为圭臬。一旦赚得流量、成为网红,不仅被目光所聚,还可能一夜之间赚得钵满盆满。流量所拥有的“含金量”,让不少人看到商机、急于变现,甚至不择手段去多收割一波流量。

再次,“蹭”的成本较低。很多网红本就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围观相对容易;况且,互联网让时空“无远弗届”,只要@一下、cue一下,就可以搭上热点。对于部分主播来说,与其绞尽脑汁做原创内容,不如跑去“顶流”那儿凑一凑热闹、分一杯羹来得更“实惠”。

还有,短期收益看得到。热点易逝,需要抢抓。因此,一旦出现热点,自媒体、主播们便一窝蜂地涌去,简单拍摄制作视频、炮制文字,摇晃的画面、大号的字体、粗劣的剪辑,迅速完成一键发布,以期搞到瞬时流量,根本不考虑社会影响。

互联网时代,相对于过剩的信息,人们的注意力更稀缺。坦率说,“谁红蹭谁”确实比较讨巧。各种“蹭法”信手拈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操作。

蹭“热点”。“热点”是社会舆论场里的“硬通货”,人们的围观心态加上算法精准推送,使得带有热词的信息更容易上热搜,让蹭流量者愈发有利可图。比如,蹭人,要么谁红骂谁,要么谁红捧谁。或骂或捧,都有流量,但当事人可能会遭受“人肉搜索”“谣言中伤”。再比如,蹭事,要么传播事件背后“八卦”,要么关联相关事件进行炒作。由于热点“保鲜期”短,为了利益最大化,“追红逐利者”往往不经调查就下判断,没有核准就出新闻,甚至随意加工创作,打造系列“爆点”,用虚假故事“吃进”真金白银。

蹭“节点”。“蹭”功了得者常有一神器,名曰“营销日历”,详细记载高考、毕业季等营销节点,春节“催婚”、双十一“吃土”等营销关键词。临近毕业季,就会有这样一波新闻《XX年前,名校毕业生拒绝高薪工作卖猪肉》。高考成绩出来了,《女孩考上大学跪谢父母》等视频就会“弹出”。据说,按照“营销日历”,能独立制作300个热点选题的,才算出师。

蹭“地点”。此前有个别网红爱去热门寺庙打卡摆拍,被人戏称为“佛媛”。每个城市,有些主播打着“探险”之名,前往废弃医院、荒郊野岭进行“探秘”,甚至刻意制造灵异事件,渲染恐怖氛围。殊不知,该行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违反相关规定要求。还有自媒体人为制造噱头,如一名UP主曾身穿日系服装,在某地博物馆门口跳日系宅舞。

蹭“痛点”。触碰群体痛点,煽动群体情绪,成为吸引眼球的套路。善蹭者自有一套,以“标签+痛点”形式设置主题、制造话题,引发公众震动,以此吸引一波“情绪粉”。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有些自媒体迅速贴上“暴打女人”“维护女权”的标签,狠狠吸了一波流量。网红拉姆在直播中被前夫泼汽油事件引发关注,某地大剧院为宣传新剧目,竟然在公众号推出文章《拉姆为前夫所烧,而我只为你燃烧》。

图源:网络

“谁红蹭谁”,有时甚至会打乱社会规则、突破道德底线,进而直接侵犯当事人的权利,扰乱社会秩序。这种乱象更容易助推信息内容同质化、套路化、低俗化,在舆论场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甚至传播错误的价值观,激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谁红蹭谁”乱象就如同互联网上的“牛皮癣”,之所以难以根治,是因为有着深层次的“土壤”、牵涉到一个链条。这就需要各主体一起发力、系统治理,避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

当事人要勇敢说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法谚也说:“行使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当事人如果愿意被关注,希望被“曝光”,想成为网红,就要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让渡一些自由和隐私。当事人如果不愿意被打扰,追求的是岁月静好的“小日子”,一旦被过度围观,甚至成为受害者,那完全可以说不,决不配合“演戏”,坚决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蹭”的一方要仔细掂量。做自媒体账号,不是“一锤子买卖”;当网红,不应有“赚一票就走”的心态。如果眼里只有利益,为流量变现不择手段,那就“吃相太难看”,只会留下污点,甚至因小失大、“翻车”销号,“一时红”恐成“一世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克制住短期利益冲动,靠本领、拼创意,走自己的路不“碰瓷”,才是吸引网络流量的正确打开方式。

硬的一手要及时“亮剑”。如果好好说理规劝听不进去,那该“亮剑”时就得“亮”,监管执法部门拿出监管态度和执法手段,该驱散的驱散,该处理的处理;互联网治理方划出“红线”、指明“禁区”,协调平台方不推荐此类作品,该下架的下架,该封禁的封禁。主流媒体作为社会价值的引领者,也应保持定力,不要被带入“坑”里,同时旗帜鲜明亮态度,发挥扶正祛邪的作用。

软的一手要同步“跟上”。“谁红蹭谁”,说到底就是想以最小成本变现最大流量。如果各方不参与、不围观、不助力,那就玩不转,“蹭了也没用”。网民自觉抵制类似行为,别把“点击”票投给相关视频、网红,广告主也爱惜自己的品牌形象与美誉度,谨慎选择投放平台和“带货人”,看清楚合作伙伴有没有不当行为、流量带不带毒,并将相关要求、违法代价写入合作条款。

“谁红蹭谁”乱象可恶但不可怕,可怕的是混水摸鱼的投机心态、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及反复被纵容、“睁只眼闭只眼”的现象一直在持续。整顿“谁红蹭谁”,让其成为“过街老鼠”,是时候行动了。

责编:谭思敏

一审:谭思敏

二审:詹娉俏

三审:朱晓华

来源:浙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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