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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长沙网友咨询,2022年8月1日之前购买的首套房,可否执行可提可贷政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作出解答。

去年8月1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实施“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规定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今年1月3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延长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限,明确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那么,2022年8月1月之前购买首套房,能否享受这项利好政策呢?

3月21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问政湖南平台做出了回复。回复称,长沙公积金中心一直按照管委会的文件规定执行。现行的《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相关规定,同一套住房在长沙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的,不可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办理过其他类型提取业务的,不影响办理商转公业务。

同时,结合现行的“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网友家庭的购房时间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因此,不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办理条件。

另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存在隶属管理关系,两中心缴存对象不同、资金使用情况不同,且两中心资金上没有实现融通共享,无法实现平衡互补,因此两中心政策上会存在一定差异。  

作者:牛蕊

责编:戴蓉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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