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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带押过户”提升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该文件是全国首个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带押过户”规范性文件,将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和成本,为二手房交易市场注入新活力。

传统存量房交易过程中,若房屋贷款尚未结清,需卖方提前筹措资金还清贷款,解除原有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且因为交易流程较长,买卖双方交易风险相对较大。带押过户,指对存在抵押的不动产需要上市交易的,卖方可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据了解,此前我省已有南京、无锡、苏州、泰兴等地推出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但各地做法有所差异,亟需在更高层面规范不动产“带押过户”,更好保障交易双方和抵押权人利益。

此次出台的《通知》,还进一步提出“带押过户”可应用于企业不动产转移、不良资产处置、房产司法拍卖等场景,并强调在加强不动产“带押过户”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与银行金融机构建立预警防控机制,提供多种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方式,推动降低当事人交易成本。(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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