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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南京9月5日消息(见习记者庄滨滨)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消保委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秉承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通过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和后悔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该《规定》共23条,包括开展无理由退货的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承诺内容、商品完好的判定标准、退货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等内容。
按照《规定》,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均可参加。从事相关服务的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订服务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货流程以及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电子屏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规定》明确了退货时限、商品完好标准及不完好标准、返款方式、运费承担及排除适用的情形。鼓励同品牌连锁实体店、厂方直营实体店、商场和超市等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探索建立生产与流通同步、线上与线下同步的“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机制。
按照要求,江苏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立动态名录库,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实行动态管理。鼓励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制度,设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资金,建立无理由退货信息平台,确保消费者48小时内收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