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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实到交通执法各个方面,充分保障交通运输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近期,江苏省扬州市交通执法部门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制定并印发了《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在执法实践中强化运用,进一步提升了扬州交通执法规范化水平,让交通执法更有“人情味”。

说理式执法,就是坚持说理与执法相结合,按照“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要求,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推行集叙事、说法、论理相统一的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新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央广网发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今年以来,扬州市交通执法部门坚持说理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案件处理中积极采取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31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130起,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更为优化的发展环境。坚持说理与整改相结合,争得当事人理解和配合,督促、指导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7月份,扬州市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过“说理式”文明执法,成功拆除占用S356京杭运河桥下空间3年多违法建筑2处、418省道宁启铁路桥下空间多年非法违建和杂物,有力保障道路运输本质安全。

为了获得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理解,扬州交通执法部门还通过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引导参观者更加深入了解交通运输执法的内容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让大家看到了一支人员专业、管理规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执法窗口通过丰富多彩又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孙宏良 杨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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