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第77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或“发行人”)的首发申请。
联合水务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业务,并积极拓展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招股说明书披露,联合水务计划发行新股不超过9,522.4636万股,拟募集资金4.90亿元,将投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发审委询问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问题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联合水务营业收入分别为5.49亿元、6.86亿元、7.97亿元和4.1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4亿元、1.40亿元、1.22亿元和0.45亿元。公司营业收入相对稳定,但净利润存在明显波动。
从毛利率方面看,报告期内,联合水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50%、43.39%、39.00%和34.6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20%、42.99%、38.80%和34.23%,呈逐年下降之势。
本次发审委会议中,发审委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包括联合水务业务获取方式的合规性、自主投资运营项目与委托运营项目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等。其中,发审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业务获取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对于应招投标未招投标项目,发行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通过招投标获得业务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非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是否可持续,其毛利率高于招投标方式获取的同类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3)获取特许经营权未支付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募投项目数据前后矛盾
联合水务本次募投项目之一是“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二期改造工程”),拟投入募集资金2.15亿元。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二期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75亩,其中26亩系利用荆国用(2013)第1030100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载部分土地,剩余约49亩需在荆州申联环境厂区东侧新征。
来源:联合水务招股说明书
但据二期改造工程环评文件显示,项目总建设占地面积为66.4亩,其中现状预留用地26亩,需向东侧新增用地面积40.4亩。对比可见,同为联合水务的公开披露资料,前后却出现明显的差异。
来源:联合水务荆州项目环评文件
子公司屡遭环保处罚却未披露
联合水务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公司存在2起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3月27日,双庄污水因通过开挖坑塘临时储存污水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宿迁市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
2018年4月16日,贺兰联合水务因废水总排悬浮物、总磷超标排放,被贺兰县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来源:联合水务招股说明书
但据公开资料显示,报告期内,贺兰联合水务因超标排放问题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发文要求整改。
2019年7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运维的六个污水处理站均无在线监测设备等问题,被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2019年9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废水进口采样管路未标识、废水排口氨氮在线设备测值恒定偏小等问题,被责令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
2020年3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下发的“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4号”文件显示,贺兰联合水务在金贵镇关渠村、金贵村等5个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部分时段存在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超标排放问题,涉及氨氮、总磷、总氮超标,被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此外,联合水务子公司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27日被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出具环保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生态综执限〔2021〕023号”和“银生态综执限〔2021〕031号”。对于上述子公司受处罚事宜,联合水务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披露。
来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