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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扬州7月7日消息 《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为了全面宣传贯彻推动《条例》的实施,营造“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7月6日上午,由江苏省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分类办”)、邗江区人民政府主办,邗江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邗江区双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办的《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启动仪式在康乐新村举行。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赵庆红,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高建,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宝荣,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徐斌、法工委主任彭苏宁,邗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新钢,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市分类办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刘忠华等出席仪式。

启动仪式现场(央广网发 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图)

启动仪式上,张新钢代表邗江区委、区政府作了致辞。刘忠华代表市分类办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今天的启动仪式,标志着《条例》宣传实施工作正式启动,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正步入法制化和常态化的轨道贯彻实施。市分类办、市城管局作为《条例》贯彻实施的牵头主体,将在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加强《条例》宣传和引导,落实落细各项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他呼吁,大家主动学《条例》用《条例》,自觉执行《条例》规定。共同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积极行动、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齐心协力、争做垃圾分类的监督者,努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行动”的“一领四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格局,为改善扬州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贡献力量。

启动仪式现场(央广网发 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图)

最后,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赵庆红宣布《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正式启动!

参加仪式人员(央广网发 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图)

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市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邗江区政府以及各区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扬城管 杨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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