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4月29日消息(记者王锡斐)进入新时代后全国第一部就业促进地方性法规即将实施!1月23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作为进入新时代后全国第一部就业促进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实施。4月2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听取建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座谈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锡斐 摄)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一头连着民生保障,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居于“六稳”“六保”首位。近年来,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交织,特别是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压力明显增大。《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经济发展就业导向、鼓励全社会创新创业、兜牢就业民生底线,共十一章九十条,包括创业扶持、就业调控、公平就业、就业服务、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援助等。
就业民生政策的落实重点在基层。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建立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提供就业服务、就业培训等支持,维护老年人再就业的合法权益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贯彻实施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既是立足当前稳就业保就业的必然要求,更是着眼长远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的重要契机。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条例贯彻实施机制,推动条例精神深入人心、条例内容落地落实、条例效果充分显现。
江苏省人大社会委、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社会各界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