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向【天眼问政】栏目咨询:离职半年后全额提取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已销户,是否会影响之后缴纳和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缴纳公积金是新开账户吗?原公积金账户办理过贷款,之后新账户申请贷款属于首次贷款还是二次贷款呢?


【资料图】

针对网友的提问,本栏目记者咨询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辞职销户后,是否会影响之后缴纳、办理住房公积金?

销户后,由新单位为职工新开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如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必须正常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单位或职工脱缴住房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公积金账户办理过贷款,新账户申请贷款属于首次贷款还是二次贷款?

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申请就不能作为首次贷款,首套以外都属于非首套。

公积金贷款的二套房如何认定?政策上有什么不同?

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20%;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住房公积金其他相关问题,网民朋友可拨打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51-8798744进行详细咨询,也可拨打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12329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天眼问政”栏目整理

编辑 赵飞羽

二审 韦一茜

三审 闵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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