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规范》《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服务规范》等5项养老服务领域贵州省地方标准,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5项标准的发布,为推进贵州省养老服务工作标准化,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国家养老服务标准建设进程加快,初步建立了科学、全面、系统、先进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贵州省围绕《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的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支撑保障标准等三个子体系,充分衔接各项已制定或制定中的标准,强调标准的协调配套,从实际需求出发,针对性地制定5项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互为补充,构建工作闭环,提高基层的操作性。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就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的延伸,通过强化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流程,引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采用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服务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全面提升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服务规范》,填补了我省在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的运营与服务质量标准领域的空白。《服务规范》不仅明确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的建设要求、运营管理,还从能力评估、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康复护理、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文化娱乐、失智症护理服务、安宁服务、农村特困老年人的居家照护服务等13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服务设施规范化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规范》建立覆盖所有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明确监测评价原则、基本依据、评价工具、评价实施与管理、评价结果运用、监测评价机构管理等内容,制定监测评价要点、评价依据、监测评价操作方式,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持续改进机制、认证评价机制,形成以标准规范为核心的行业监管机制,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龙 钟俊怡

编辑 王浩

编审 赵宏斌 廖波

校检 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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